主要財稅支持方式
來源: 類別:糧油政策 更新時間:2006-11-24 閱讀次
【本資訊由中國糧油儀器網提供】
政府向農民發(fā)放培訓券 將培訓資助金印制成代金券,直接發(fā)到農民手里,由農民選擇承擔培訓任務的學校,以培訓券沖抵培訓費。 政府向培訓機構直接撥款 這種模式主要是政府指定培訓機構,分配培訓任務,由培訓機構實施培訓,政府按培訓人數(shù)給學校撥款。 政府為農民墊付培訓費 農民先免費培訓,安置就業(yè)后返還學費。例如“河北省萬名農家女家政培訓就業(yè)計劃”就采取此種模式。 為企業(yè)和培訓機構提供財稅支持 這一模式主要是指政府對那些開展農民工培訓的教育機構、企業(yè)提供財政資助,或者減免稅費。 |
【中國糧油儀器網】部分文章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,且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。如其他媒體、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,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。如涉及作品內容、版權和其它問題,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(lián)系。
最近更新儀器
推薦儀器
相關新聞
熱門產品